为规范企业对临时工作人员的使用与管理,提升用工效率,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因业务需要而聘用的非正式编制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短期项目人员、季节性用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临时聘用的各类人员。临时用工形式主要包括:合同制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及兼职人员等。
二、招聘与录用
1.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临时用工申请,填写《临时用工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用工需求,确认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用工期限及薪酬标准。
3. 对于涉及特殊岗位或技术要求较高的临时用工,应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与能力评估,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用工协议
1. 所有临时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2. 协议中应注明用工期限,避免长期固定用工的误用,防止劳动关系混淆。
四、工作时间与薪酬
1. 临时用工的工作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劳动法的规定。
2. 薪酬发放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到账,不得无故拖欠。
3. 根据岗位性质,可适当考虑加班补贴、交通补助、餐补等福利待遇。
五、安全管理与培训
1. 公司应为临时用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岗位风险和操作规范。
2. 临时用工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对于涉及设备操作、危险作业等岗位,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检查。
六、离职与交接
1. 临时用工在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离职时,应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工作交接。
2. 工作交接应由本人与接替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确保工作连续性和资料完整性。
七、监督与考核
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临时用工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用工质量与效率。
2. 对于表现不佳或违反公司规定的临时用工,应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终止用工关系。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执行。
通过科学、规范的临时用工管理,公司将有效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用工风险,为企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