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与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合法,提高会计档案管理的科学性与系统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财务报告与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在财务报告编制、报送及会计档案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活动。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财务活动相关的部门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审计部、各业务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凡涉及财务数据的生成、记录、整理、归档、保管、调阅及销毁等环节,均应依照本制度执行。
二、财务报告管理
1. 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
财务报告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财务制度进行编制,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说明。
2. 报告的审核与审批流程
所有财务报告须经财务负责人初审,由公司管理层或授权人复核并签批后方可对外报送。对于重要财务事项,应提交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审议。
3. 报告的报送时间与方式
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规定,定期报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电子版与纸质版应同步归档,确保资料可追溯、可查询。
三、会计档案管理
1. 会计档案的分类与归档
会计档案主要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发票、银行对账单及其他与财务相关的原始资料。各类资料应按年份、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归档。
2. 档案的保管与安全
会计档案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存放于专用档案室或安全存储设备中。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基本防护措施。电子档案应设置权限管理,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与修改。
3. 档案的调阅与使用
调阅会计档案需填写《档案调阅申请单》,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调阅过程应有记录,确保责任可追溯。
4. 档案的销毁与处置
对于超过保管期限且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申请,经审计或合规部门审核后,报请公司管理层批准,方可按规定程序销毁。销毁过程应有监督并做好记录。
四、职责分工
1. 财务部负责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及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
2. 审计部负责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与检查;
3. 各业务部门应配合财务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资料;
4. 管理层负责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与修订。各部门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合规开展。
备注: 本制度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