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制度.docx】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涵盖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合同制员工。
一、离职类型
1. 自愿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离职申请。
2. 协商解除: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
3. 非自愿离职:因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绩效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 退休/调岗/转岗:员工因年龄、岗位调整等情形办理离职手续。
二、离职流程
1. 提前通知
员工在离职前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表》。正式员工需提前30日通知;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日通知。
2. 审批流程
离职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报公司管理层批准。如涉及重要岗位或关键人员,需由总经理或更高层级领导审批。
3. 工作交接
员工离职前须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
- 未完成项目进展说明
- 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与移交
- 工作账号、权限的注销或转移
- 公司资产(如电脑、门禁卡、办公用品等)的归还
4. 结算手续
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工资结算、社保转移、公积金停缴等相关手续。员工应在离职当日或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财务结算。
5. 离职面谈
人力资源部应安排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收集反馈意见,作为公司管理优化的参考依据。
三、离职注意事项
1. 员工不得擅自离岗,否则视为旷工处理,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 员工在离职期间应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公司利益。
3. 离职员工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与原岗位直接相关的竞争性工作,具体以签订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为准。
四、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附件:
1. 《离职申请表》
2. 《工作交接清单》
3. 《离职面谈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