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车应急预案一】为切实保障幼儿在上下学途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幼儿园校车应急预案(一)》。
一、总则
1.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所有校车在接送幼儿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恶劣天气、突发疾病等。
2. 预案旨在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应急机制,做到快速响应、有序处置、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影响。
3. 所有参与校车运行的人员必须熟悉本预案内容,并定期参加培训与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准确地采取应对措施。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 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校车安全工作;副园长或安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具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 校车驾驶员、随车照护人员、保健医生等应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配合处理。
3. 各班教师需做好幼儿的安全教育,引导幼儿遵守乘车纪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应急处置流程
1. 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拨打120、122报警,并通知园方领导。随车人员应安抚幼儿情绪,清点人数,协助医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同时将情况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 车辆故障:若车辆无法正常行驶,驾驶员应立即靠边停车,打开双闪警示灯,安排幼儿在安全区域等待,并及时联系维修单位。随车人员应保持与园方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3. 恶劣天气:如遇暴雨、大风、大雾等极端天气,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暂停校车运行。若继续运行,需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 幼儿突发疾病:随车人员发现幼儿身体不适,应第一时间联系保健医生,并视情况送医。同时通知家长,确保及时处理。
四、日常管理与预防措施
1. 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刹车、灯光、轮胎等关键部件无异常。
2. 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培训,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行为。
3. 每学期开展一次校车安全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技能。
4. 建立校车运行台账,记录每次出车时间、路线、人员、天气等情况,便于管理和追溯。
五、附则
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园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政策变化,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幼儿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