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上级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组织开展一次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并同步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本次组织生活会拟定于近期召开,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并提前通知全体党员。
二、参会人员
全体正式党员必须参加,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三、会议主要内容
1. 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每位党员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开展自我批评,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3. 开展相互批评,党员之间要本着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的原则,指出彼此在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4. 进行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组织评定等程序,对党员进行综合评价。
四、工作要求
1.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确保会议内容充实、程序规范、效果明显。
2. 党员要端正态度,积极参与,勇于自我剖析,虚心接受他人意见,切实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
3. 会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确保会议严肃性和实效性。
五、后续整改
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各党支部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要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请各党支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