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意见:(红政发(】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州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结合红河州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全面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广泛参与,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通过政策引导、资源整合、平台建设、活动推广等举措,全面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
加快补齐基层体育设施建设短板,推进社区健身中心、乡村体育广场、公园健身步道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确保城乡居民“15分钟健身圈”基本实现。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体育设施建设与运营,推动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
(二)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形式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如全民健身日、民族传统体育赛事、群众性运动会等,激发全民参与热情。注重发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全民健身中的独特作用,打造具有红河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
(三)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依托各级体育部门和专业机构,建立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推广科学健身知识,普及运动技能,提高群众自我锻炼能力。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健身俱乐部等开展公益培训和咨询服务。
(四)强化全民健身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资金使用结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活动开展。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支持
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文化、旅游、养老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全民健身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时完成。
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全民健身各项工作,为建设健康红河、幸福红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