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与合理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规范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固定资产清查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所属单位在固定资产的盘点、核查、登记、处置等环节中的管理工作。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拥有的各类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办公家具、车辆、电子设备、建筑物及其他相关资产。凡涉及固定资产的采购、领用、调拨、报废、处置等行为,均应按照本规定执行。
二、清查目的
1. 确保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或浪费;
2. 掌握资产实际使用状况,优化资源配置;
3. 为财务核算、审计及绩效评估提供准确依据;
4. 发现管理漏洞,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三、清查周期
1.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清查,时间为年度末或次年初;
2. 对于重点资产或高价值资产,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3. 在发生资产调拨、报废、损毁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专项清查。
四、清查内容
1. 固定资产的数量、型号、使用状态及存放地点;
2. 资产卡片信息是否与实物一致;
3. 资产是否已办理入账手续,是否存在未登记资产;
4. 资产是否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有无闲置或损坏情况;
5. 是否存在资产被私自占用、转移或变卖的情况。
五、清查组织与实施
1. 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由资产管理部牵头,财务、审计、使用部门共同参与;
2. 清查前应制定详细方案,明确清查范围、时间安排、责任人及具体要求;
3. 清查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4. 清查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六、责任追究
对于在清查中发现的资产丢失、账实不符、管理不善等问题,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故意隐瞒、虚报、篡改数据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附则
1. 本规定由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通过严格执行本《固定资产清查管理规定》,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为企业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