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市民节日生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南宁市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三月三”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2019年“三月三”传统节日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4月7日,共三天。其中,4月5日(星期五)为法定假日,4月6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日)调休上班。请各单位、各部门合理安排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南宁市历来重视“三月三”民族节日的传承与推广,每年都会组织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如山歌对唱、民族服饰展示、民俗文化展演等,充分展现壮乡儿女的热情好客与文化魅力。广大市民可结合自身情况,积极参与各类活动,感受浓厚的节日氛围。
请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注意出行安全,遵守公共秩序,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喜庆的节日环境。
特此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