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总则
1. 目的
本制度旨在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的职责,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员工健康的威胁。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生产活动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临时工、外来施工人员等。
3. 基本原则
-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 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 谁主管谁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领导机构
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全面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规划、监督与实施。
2. 具体职责分工
- 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入职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档案;组织职业卫生培训。
- 安全部门:负责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估,监督防护设施运行情况。
- 财务部:保障职业病危害防治所需资金的投入,确保各项设备维护更新及时到位。
- 生产部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过度疲劳引发职业病风险。
三、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 源头控制
在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时,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同时,严格选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原材料和生产设备。
2. 过程监控
定期对工作场所内的粉尘、噪声、化学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将结果公示于公告栏内,接受员工监督。
3. 个体防护
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正确使用方法。定期更换老化或损坏的防护装备。
4. 健康监护
对长期暴露于职业病危害环境下的员工实行年度体检制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调离原岗位并给予治疗。
四、培训教育
1.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职业卫生知识讲座,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自我保护技巧。
2. 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所在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应对办法。
五、考核与奖惩
1. 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中,对于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 凡因违反本制度导致职业病事故发生者,将依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此冲突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本制度条款,应经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执行。
通过建立健全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我们相信能够为广大员工创造一个更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共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