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中心于2023年11月18日组织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的学位论文答辩会。此次答辩由校外专家及校内导师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主持,旨在对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其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进行全面评估。
在答辩过程中,答辩人就其学位论文的研究背景、核心内容、创新点以及实际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评审委员会成员针对论文中的关键问题提出了质询,并与答辩人展开了深入交流。答辩人能够清晰地回答提问,展现出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学术素养。
经过认真讨论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答辩委员会一致认为,答辩人的学位论文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同意通过本次答辩,并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同时,评审委员会也对论文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希望答辩人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论文细节,提升研究成果的质量。
此次答辩不仅检验了研究生的学习成果,也为他们今后的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扬州大学MPA教育中心将继续秉承严谨治学的态度,致力于培养更多具备高水平管理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
特此决议。
扬州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