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公司组织架构与运营规则,保障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一名自然人股东出资成立。
第三条 公司住所设在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五条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第二章 股东
第六条 公司股东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为__________。
第七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 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3. 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4. 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 在公司清算时依法分配剩余财产。
第八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2. 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4. 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章 注册资本与出资
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全部由股东一次性缴清。
第十条 股东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全部出资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确认。
第四章 公司治理结构
第十一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执行董事行使以下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5.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6. 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7.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8. 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第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任命产生。监事任期__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 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5.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司税后利润首先用于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 弥补亏损后的利润,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
3. 经股东决定,可提取任意公积金;
4. 剩余部分作为股东分红。
第六章 公司解散与清算
第十八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 股东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第十九条 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负责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事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二条 修改本章程需经股东书面同意,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股东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以上为一人股东公司章程的基本框架,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