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决定设立特别行政区,并通过制定基本法来规定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具体制度。
在实际操作中,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时,全国人大分别制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这两个特别行政区提供了具体的法律框架。这些基本法不仅明确了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还规定了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因此,对于这个问题,正确答案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相关基本法共同构成了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这体现了国家对特别行政区治理模式的独特设计,也是“一国两制”方针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