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选举办法】为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党员民主权利的充分行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选举原则
支部选举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障党员在选举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选举结果应体现大多数党员的意愿。
二、选举范围与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党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对象为本支部全体正式党员,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均可参加投票。
三、选举程序
1. 酝酿提名:由支委会或党员推荐,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2. 确定候选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报上级党委审批。
3. 组织选举: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成员。
4. 公布结果:选举结束后,当场统计票数,公布选举结果,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四、选举方式
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每位党员在选票上填写自己支持的候选人姓名,不得委托他人代写。选举过程中,应设立监票人和计票人,确保选举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五、选举纪律
所有参与选举的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得拉票、贿选、搞小团体等行为。对违反选举纪律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各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背本办法的前提下,制定实施细则。
通过规范的选举流程,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