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为规范医院麻醉药品的使用与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防止麻醉药品的滥用和流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 麻醉药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规定的具有成瘾性、易被滥用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等。
2.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所有涉及麻醉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回收及销毁的部门和人员。
3. 医院设立专门的麻醉药品管理小组,负责对麻醉药品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
二、采购与验收
1. 麻醉药品的采购必须由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提供,并严格按照规定渠道进行采购。
2. 药品到货后,须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3. 所有麻醉药品的采购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三、储存与保管
1. 麻醉药品应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确保安全。
2. 保险柜应设置在符合安全标准的区域,严禁非授权人员进入。
3. 储存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避免高温、潮湿等因素影响药品质量。
四、调配与使用
1. 麻醉药品的调配必须由具备相应资格的药师或医护人员执行,并严格遵守医嘱。
2. 使用前应再次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及使用方法,确保准确无误。
3. 严格执行“一人一药”原则,不得随意更改处方内容或超量使用。
五、回收与销毁
1. 使用后的剩余麻醉药品应及时回收,不得擅自丢弃或转赠他人。
2. 回收的麻醉药品应按规定登记并交由药学部统一处理。
3. 对于过期、变质或无法使用的麻醉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并做好记录。
六、监督管理
1. 医院定期组织对麻醉药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3. 所有相关人员应定期接受麻醉药品管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各科室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通过建立健全的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医院能够有效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同时防范药品滥用和非法流通的风险,为构建和谐、安全的医疗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