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本校学生李华(身份证号:XXX),系我校高中部二年级三班的学生。该生于2021年9月入学以来,一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和课外活动,在校期间表现优秀。
在学术方面,李华同学学习成绩优异,多次获得年级表彰,并在数学竞赛中荣获市级二等奖。此外,他还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为社区贡献自己的力量。他热爱集体生活,与同学关系融洽,是班级中的佼佼者。
特此证明。
校长签名:_________
学校公章
日期: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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