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管理,提升教育质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全校教职工、学生及家长。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XX小学”,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承担小学阶段的教育教学任务。
第三条 学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核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任命,全面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及对外事务。
第二章 办学宗旨与目标
第五条 学校秉承“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注重学生个性发展与综合素质提升。
第六条 办学目标是: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构建科学、高效、开放的管理体系。
第七条 学校致力于提高教学质量,优化课程设置,加强师资培训,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
第三章 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负责审议学校重大事项。
第九条 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教研组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条 学校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增强民主管理意识。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各类课程,注重学科融合与实践能力培养。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过程监控,定期开展教学评估与质量分析。
第十三条 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创新,支持青年教师成长,提升整体教学水平。
第五章 德育与学生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以德育为先,注重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包括考勤、纪律、奖惩等方面,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十六条 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团组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章 教师管理
第十七条 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教师考核制度,从教学、科研、师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九条 学校重视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培训、进修机会,鼓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第七章 家校合作
第二十条 学校积极构建家校共育机制,通过家长会、家访、家长学校等形式加强沟通与协作。
第二十一条 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所有。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结语:
本章程是学校运行的重要指导文件,全体师生员工应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共同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