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夏地震局在地震灾害发生后的现场应急工作,提高应急响应效率,确保地震现场应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宁夏地震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宁夏地震局在地震灾害发生后所开展的现场应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监测、信息收集与报送、现场调查、应急处置以及灾情评估等环节。
第三条 宁夏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科学决策、协同配合”的原则,确保地震现场应急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宁夏地震局成立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地震现场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具体承担各项应急任务。
第五条 各级地震工作机构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地震灾害。
第三章 应急响应程序
第六条 地震发生后,宁夏地震局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灾区开展应急工作。
第七条 现场应急队伍到达灾区后,首先要进行安全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方案,确保应急行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 在现场应急过程中,要保持与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的信息畅通,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并接收指示。
第四章 应急保障措施
第九条 加强地震现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关键时刻能够调得出、用得上。
第十条 注重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提升地震现场应急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地震现场应急资金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所需经费及时到位。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
第十二条 定期对地震现场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 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处理,维护纪律严肃性。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宁夏地震局负责解释说明。
第十五条 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本规定内容,以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需求。
以上就是关于《宁夏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规定(试行)》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介绍。希望通过对该规定的实施,能够有效提升宁夏地区地震现场应急工作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