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依法执政的核心要义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其基础和前提。十八届四中全会作为一次具有深远影响的重要会议,其精神实质在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依法执政无疑是这一战略部署中的关键环节。
依法执政强调的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它要求党的领导活动必须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在这个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被置于首要位置。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依法执政的方向正确,才能使法治建设始终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和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依法执政还意味着要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这不仅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更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守法、模范执法,以实际行动树立法治权威,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总之,《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那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的根本保证,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