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领域,“七个有之”与“五个必须”是重要的概念,它们体现了党对自身建设的要求和对党员行为规范的明确指示。理解这两个概念对于把握党的纪律作风建设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七个有之”指的是某些人存在的问题: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内政治生态,破坏了党的团结统一,必须坚决反对并加以纠正。
其次,“五个必须”则强调了党员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综上所述,“七个有之”揭示了一些不良现象及其危害,“五个必须”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和要求。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作为党员干部,应当深刻认识这两个概念的本质内涵,自觉践行相关要求,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