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是】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当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时,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具有重大影响,因此需要按照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或损失。在实际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时,会计处理方式与成本法不同,需结合权益法的特点进行处理。
一、会计处理原则
在权益法下,投资方在初始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取得投资的成本入账。后续期间,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或损失。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方应根据其持股比例确认应收股利,并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而非确认投资收益。
二、会计分录说明
| 事项 | 会计分录 | 说明 |
|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 根据持股比例计算应收股利金额,同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实际收到现金股利 |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 收到现金股利后,冲销应收股利 |
三、举例说明
假设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乙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100万元,宣告发放现金股利50万元,甲公司按30%比例享有。
- 宣告发放股利时:
- 应收股利 = 50万 × 30% = 15万元
- 借:应收股利 15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 15万
- 实际收到股利时:
- 借:银行存款 15万
贷:应收股利 15万
四、总结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下,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时,投资方不应将其确认为投资收益,而是通过“应收股利”科目进行过渡,最终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这种处理方式反映了权益法下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和股利分配的持续影响。
该会计处理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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