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及校内所有活动场所,旨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校园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一、检查内容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应涵盖以下主要
1. 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在位,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等现象。
2. 建筑安全:对教学楼、宿舍、实验室等建筑物进行结构安全排查,确保无裂缝、倾斜、渗漏等隐患。
3. 食品安全:对食堂、小卖部等餐饮场所进行卫生检查,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储存条件达标、从业人员健康合格。
4. 用电安全:检查电路线路、配电箱、插座等是否存在老化、短路、超负荷等情况,防止电气火灾发生。
5. 实验室安全:对实验仪器设备、化学品存放、操作流程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范。
6. 交通安全:对校内道路、车辆停放、交通标识等进行巡查,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7. 治安管理:加强对校园重点区域的巡逻,防范盗窃、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
二、检查方式与频率
1. 日常巡查:由保卫处或相关责任部门每日进行一次例行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并及时处理问题。
2. 专项检查:根据季节变化、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等安排专项安全检查,如春季防火、暑期防涝、开学前安全排查等。
3. 季度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由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形成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4. 年度评估:每年度开展一次校园安全综合评估,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结果,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与优化。
三、责任分工
1. 校领导:负责统筹协调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保卫处:作为安全检查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汇总分析检查结果。
3. 各院系及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定期开展本单位的安全自查,并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
4. 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校园安全建设,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环境。
四、整改措施与反馈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重大安全隐患,应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安全信息反馈机制,鼓励师生通过正规渠道反映安全隐患,提高全员参与度。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相关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实施办法,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为师生提供一个更加安心、放心的学习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