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确保招聘到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若干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2023年宁都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各学科岗位需求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4.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
(二)资格条件
1. 学历要求:应聘者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 教师资格证: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 专业对口: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通过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扫描件。报名时间为2023年X月X日至X月X日。
(二)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所有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比例计入最终成绩。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体检与政审
拟录用人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并接受政审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优惠政策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宁都教育事业,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的安家补贴及住房保障政策支持。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县教育局配合落实。
2.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