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管理秩序,提升教学质量和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教职工和学生的出勤要求,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学习与工作环境。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及学生,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以及在校学习的所有学生群体。
二、基本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所有人员均需遵守统一的考勤规定,不得有任何特权或例外。
2. 责任明确原则: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应清楚自己的职责所在,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 人性化管理原则:在严格执行制度的同时,注重人性化关怀,合理处理特殊情况。
三、具体规定
(一)教职工考勤管理
1. 上班时间: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14:00。
2. 请假流程:
- 因公外出需提前报备主管领导;
- 病假须提供医院证明;
- 事假不得超过两天/月。
3. 迟到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连续三次迟到视为严重违反纪律。
(二)学生考勤管理
1. 上课签到:每节课开始前五分钟内完成签到,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迟到。
2. 缺课记录:累计缺课达总课时三分之一以上者,需参加补习班。
3. 特殊情况处理:
- 家庭重大变故可申请休学;
- 出国留学需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表。
四、监督与奖惩机制
设立专门的考勤监督小组负责日常巡查工作,定期公布统计结果。对于表现优异者给予表彰奖励,而违反规定的则依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警告、罚款直至辞退等措施。
五、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校方所有。希望广大师生能够积极支持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
通过上述详尽细致的规定,我们相信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与学习效率,促进学校整体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