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贷记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发卡行与持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信用卡是指由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一种信用支付工具。信用卡包括主卡和附属卡。
第三条 凡在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来源并符合中国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个人,均可申请信用卡。
第四条 持卡人应当遵守本章程及相关业务规则,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信用卡,并按时偿还透支款项。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五条 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他必要资料。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信用卡申请。
第六条 中国农业银行将依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定其信用额度,并保留调整信用额度的权利。
第七条 主卡持卡人可为其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或亲友申请附属卡,附属卡的所有交易责任均由主卡持卡人承担。
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
第八条 持卡人在进行交易时应妥善保管信用卡及密码,避免泄露个人信息。如发生遗失或被盗情况,应及时联系发卡行挂失。
第九条 持卡人可通过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等多种渠道查询账户信息和交易记录。对于未授权的交易,持卡人应在发现之日起合理期限内向发卡行提出异议。
第十条 持卡人应按期归还透支金额,否则将按照规定计收利息和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公告。
第四章 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发卡行有权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信用卡的相关政策和服务条款,并提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适当方式告知持卡人。
第十二条 持卡人享有使用信用卡消费、取现等基本权利,同时负有按时还款、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国农业银行负责解释。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适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性质,实际操作中应以中国农业银行官方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免责声明:本答案或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